2020年是省委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最后攻坚之年,为确保如期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注重统筹谋划、精准施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组合拳。
一是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细则》。紧盯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结合山东省实际对任务进行细化、具体化,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2019年年底前,完成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机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同时更加注重依法依规,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
二是印发《山东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对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等所有生产环节实施升级改造,严格控制有组织、无组织和运输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行业生产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差异化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加大停限产力度,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按照环保绩效等级可以不限产或少停产。未实施清洁运输的钢铁企业要制定错峰运输方案。
三是印发《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2020年年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进一步提高工业行业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推进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全面推进电解铝企业烟气脱硫设施建设,逐步取消平板玻璃、建筑陶瓷企业脱硫脱硝旁路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设施,全面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管理。同时树立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年底,倒逼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有效控制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大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遗撒、泄露物料等交通运输扬尘问题,着力解决城区及周边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不断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切实降低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工业堆场料场、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遏制各类扬尘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是印发《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针对20个行业制定源头替代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管控措施,强化有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省控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要增加VOCs监测指标,全面提升VOCs环境监管水平,努力遏制臭氧浓度升高态势。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手段。山东省将围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定信心和决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